![]() 「香港飛龍」標誌 本文内容: 智利《金融日報》6月10日報道,智利國家經濟檢察院(FNE)結束對第16號庭外協議的審理過程,該協議對2018年8月天齊鋰業參與智利化工及礦產公司(SQM)礦業開採合作計劃的准入條件進行了認定,此間天齊需定期向FNE上報相關材料。認定期長達6年,從2018年底一直持續至今年4月17日,最終結果顯示天齊不存在任何違反相關規定情況。在整個審理過程中,FNE對碳酸鋰和氫氧化鋰市場情況展開調查,最終認爲上述判定結果具長期且足夠有效性。FNE表示,“已對反壟斷風險所涉及的多方因素進行了深入調查”,包括SQM以及相關結構參與關聯方(天齊鋰業和雅保集團)在相關市場所佔份額是否下降、其鋰精礦產能是否下降以及競爭者對鋰精礦及相關市場的參與和擴張情況等。根據智利1973年第N.211號法令第三款D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法相關規定,天齊仍需遵守自由競爭法要求,尤其是禁止交叉競爭的規定。有關該認定結果是否將對智利國家銅業公司(Codelco)和SQM合營公司潛在合同效應產生影響,儘管FNE已於去年4月底批准該合營公司成立,但前提條件是雙方應採取必要措施減少因公司成立導致出現的各類負面影響。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